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咨询服务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15 00:00:00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院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树立行业新风”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特制以下规定:
一、门诊应诊时间: 24小时应诊。星期六、星期日照常门诊。
二、为方便病人寻医问药,门诊设咨询服务台及专家门诊预约电话咨询处。门诊咨询服务台实行流动导医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病人提供轮椅和导医服务。
三、导医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行,使病人得到满意的答复,并帮助病人分科就医。
四、接待人员必须做好接诊、会诊、转诊、辅诊、住院等各项服务,严禁推诿病人。
五、挂号处、收费处提前上班,缩短病人挂号、交费、取药等窗口排队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六、特检室、检验科、治疗室安排特需病人检查优先。(灌肠婴幼儿优先)
七、严格自律,不收受红包,不接受赠礼及吃请。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多收费。
八、绝不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伪劣药品,切实杜绝药品回扣。
九、文明礼貌服务,说话和气,语言规范,视病人为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