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刘XX,6岁,因“咳嗽伴有喘息”于2016年在济南市哮喘病医院就诊,给予吸入激素药物治疗,效果差,仍反复。患儿家长于2017年5月来到我院过敏反应科(原哮喘门诊)就诊,当时已确诊哮喘1年,病程3年,给予正规哮喘患者管理:建立哮喘档案、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按照哮喘防控指南进行规范治疗。患儿病情一度稳定,家长自行停药,导致患儿于2019年6月哮喘复发,肺功能示轻度阻塞性通气功能受阻,小气道阻塞严重;过敏原示:螨虫4级,达到重度过敏。患儿咳嗽、鼻塞、打喷嚏症状明显。治疗方案:重新开启哮喘吸入用药物,同时建议给予螨虫脱敏治疗。家长不接受脱敏治疗,患儿症状始终不能控制,药物不能减量,直到3个月后,即2019年10月底家长不忍看到孩子长期生活在病态下,答应开始脱敏。患儿开始脱敏治疗后2个月,患儿症状消失,肺功能正常,吸入药物开始减量,现处于脱敏治疗维持阶段,无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