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妇女儿童医院党支部 关于实行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9 00:00:00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管党治党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员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区直机关在职党员实行目标管理的指导意见》(东昌直发[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员目标管理是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同时相应地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通过运用目标和责任机制科学管理党员,充分调动和激励党员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炼和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功能。
二、目标责任
党员目标的制定依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及党组织、单位的工作任务和主客观条件来确定。党员个人应认真领会理解本单位工作性质及工作范围,然后根据个人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岗位目标。党员目标由党员个人研究制定后呈报党支部,党支部支委会负责进行审核,然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党员个人,经党员本人同意认可后与党员个人签署目标责任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目标责任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思想建设方面
1、认真学习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负责、乐于奉献,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老实,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的尊严,努力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的局面。
5、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增强自己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服务意识,不信谣、不传谣,言行一致。
6、工作或生活中遇到有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触情绪或有错误的言行时,要主动进行解释或批评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守纪律方面
1、严守政治纪律,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得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程序,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目无组织、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得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得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
3、严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影响干预、插手财务活动、工程项目、招生考试、干部人事等工作,不得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不得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4、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得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炒股、玩游戏、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工作日饮酒,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得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5、严守生活纪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或健身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严守廉洁纪律,不得违规乘坐公车、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娱乐,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组织生活方面
1、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模范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认真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支部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的任务和要求,个人记录完整,撰写心得体会深刻。
3、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开展的各项活动,如集中学习、党员活动日、党员进社区及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4、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身缺点和错误,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认真进行整改。
5、按要求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坚持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重实际、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廉洁勤政奉公,不谋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2、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涉及个人利益时要体现共产党员应有的风格和雅量。
3、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待人诚恳,说话和气,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4、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审慎建立自身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地社会形象。
(五)岗位职责方面。
个人岗位职责应在认真领会理解本单位工作性质及工作范围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分工或岗位要求制定,要求职责明
确、内容具体,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三、适用范围
聊城东昌妇女儿童医院党支部的在职在岗党员。
四、方法步骤和结果运用
(一)方法步骤
党员目标管理由支部书记负总责,以党支部为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
1、动员部署。接到通知后,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区直机关在职党员实行目标管理的指导意见》(东昌直发[2017]7号)及《聊城东昌妇女儿童医院关于实行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
2、完善细化党员目标管理的具体标准。党支部参照本方案中的《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表》的内容,结合实际工作和党员特点,完善细化党员目标管理的具体标准。个人自评分35分,组织考评分50分,民主评议15分,总分100分。
3、记实管理。目标管理实施可采用记实的方式进行记录,党员个人每月月底要将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用记实的方式记录在《党员目标管理记录簿》上,《党员目标管理记录簿》一般应包括党员个人基本信息、岗位职责、职责完成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个人自评、重大事项报告、对党支部提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4、建档立卷。党支部及时对党员个人记实和自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最后党支部书记签字认可,加盖党支部公章后存入党员个人档案,一人一档,党支部负责为每名在职党员建立目标管理档案。
5、考核评比。(1)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2)考评步骤:首先党员个人自我总结、评议;其次民主评议,书面征求其他党员、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三是党支部支委会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做出鉴定,公布考评结果。年终考评可结合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
(二)结果运用
根据考评结果结合有关情况,党支部研究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党员人选名单,以此作为评先树优及惩处的重要依据。参照标准:党员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取消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推荐资格;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下的,由支部委员会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其进行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经教育后仍没有诲改的,由党支部委员共同讨论决定后,确定其为准不合格党员报备党支部。党员连续两次年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凡是党员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成立党员目标管理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和监督,建立党员工作台帐,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注重挖掘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党员干部积极努力工作,提升办事效率和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方便快捷舒适的就医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党支部将安排专人每季度对各党员落实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结果列入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党员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