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0 11:19:39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与辖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和条例等有关管理办法,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3、全面掌握辖区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的数据;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状况指标,做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4、负责辖区妇幼信息管理,做好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监督指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及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5、负责辖区助产机构艾滋病、梅毒孕产妇及患儿的个案信息收集、审核及填报,负责辖区助产机构三项监测个案的收集、审核及填报
6、负责辖区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病历收集、整理,并上交保健科。
7、负责辖区医疗机构艾梅乙、母子保健手册、妊娠风险评估、分娩月报、母婴安全数据及叶酸月报的收集、审核及填报。
8、负责本院孕前优生、产前筛查及诊断、两癌数据的月报并进行审核、上报。
9、负责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重大公共卫生叶酸项目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以保证妇幼信息上报的及时、完整、准确。
10、接受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及时收集有关信息,与主管部门、上级业务部门及基层单位保持工作交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1、 承担医院传染病管理、传染病上报指导和传染病信息规范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12、 负责上报食源性疾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死因监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