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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妇幼人员培训再读《母婴保健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8 00:00:00

 

  7月8日,我院在一楼多功能会议室对东昌府区十八个乡镇卫生院的妇保人员进行妇幼保健相关知识培训。
作为区妇幼保健院,一直承担着指导辖区内各乡镇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和乡镇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职能。多年来,
我院始终坚持每月一次乡镇妇幼人员例会,每季度一次下乡镇指导检查妇幼人员工作,大大提高了乡镇妇幼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保障了乡村妇女儿童的健康,从而也使我院承担的全区妇女、儿童系统化管理年年获省最好评价。
此次培训内容是再次深入细致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社会信息科隋艳秋主任担任主讲。

 
浏览次数:532   20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