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医保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2 07:53:12
为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医疗保险工作,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综合保障水平,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2019年8月,聊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聊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医疗保险和康复救助综合保障实施方案》,提高了保障的范围和水平。《方案》实施近十个月,为提升患儿家庭对政策的知晓度,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就参保人员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政策解答。
什么人能享受这项政策?
如何申报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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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救助包括哪些项目?
共29项,部分项目有严格的限定支付范围,该范围由国家制定。
项目具体如下:
具体享受待遇?
1.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将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纳入居民医疗门诊慢性病病种管理,不设起付线。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
2.提高门诊定额支付标准。脑瘫、肢体残疾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提高至25000元;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至12500元。
3.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将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为85%、75%、65%,住院(含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4.落实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性政策。患者属于扶贫对象范围的,其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 85%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在哪里进行康复医治可以报销?
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行协议康复医疗机构定点救治。属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且具备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医疗康复能力,可向残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申请,经共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协议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范围。在无医保定点资质的机构进行的康复类训练项目,无法报销。